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 李玉波 通讯员 王敏
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。聚焦养老院、学校食堂、校外托管“小饭桌”、社区食堂、月子中心等特定人群集中用餐场所的餐饮安全,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托2025年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专项行动,部署开展特定场所餐饮安全专项整治。截至目前,全区检察机关共排查线索114件,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99件,制发检察建议58件,推动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,有效守护了老人和孩子的饮食安全。
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,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成立3个督导组,深入全区12个盟市进行实地督导,重点解决养老餐厅、小饭桌等“一老一小”特定场所以及社区团购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难点堵点。同时,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效能,全区已有26个基层检察院应用大数据模型办理了食药安全案件。土默特右旗检察院自主研发了“督促整治特定场所无证销售食品监管职责”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,并成功上架市级平台应用。
针对公益诉讼证据固定难题,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应用培训,提升全市检察人员对快检设备的实践操作能力,及时服务于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专项行动,拓宽食品安全线索发现渠道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则创新采用“行政机关快检筛查+专业鉴定机构认证+检察机关全程见证”模式,确保证据的合法性与证明力,为解决快检数据证据效力问题提供新路径。
专项行动紧盯“一老一小”等重点群体集中的用餐场所,精准发力。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方面,额济纳旗检察院发现并督促整改中学库存过期食品等问题;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针对消毒不规范、食品留样克数不足等60项问题,督促行政机关检查校园57家次,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;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推动建立“小饭桌白名单公示制度”,从源头保障学生用餐安全;科尔沁左翼中旗检察院检查校园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0余家,并建立“体检-整改-复查”动态监管机制。
在养老服务场所食品安全方面,乌海市乌达区检察院、科尔沁右翼中旗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,赤峰市各基层院密集走访各托老场所,立案查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、卫生间无安全防护设施、食品留样不足等问题并督促规范管理,实现问题闭环整改。
月子中心、社区食堂等场所也被纳入监管视野,东胜区检察院调查辖区内15家社区食堂和为老餐厅,发现食品留样缺失、健康证不全、生熟混放等隐患,向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,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磋商整改。乌审旗检察院开展月子中心“回头看”专项检查,针对留样不规范、储存混乱问题立案1件,督促市场监管局下达整改文书并现场普法。
内蒙古检察机关还注重创新机制,汇聚合力构建共治格局。充分发挥最高检“益心为公”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智库作用,鄂尔多斯市摸排的61件线索中,有6件直接来源于志愿者提供,均已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。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创新组建“食药安全公益诉讼观察员”队伍,吸纳人大代表、社区工作者、消费者代表等10名社会力量参与监督,并开发“食药安全随手拍”小程序,鼓励群众手机举报。东胜区检察院、准格尔旗检察院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听证会,邀请人大代表、行业专家、志愿者代表及行政监管部门共同参与。各基层院积极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,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,就校园餐桌、私屠滥宰、食品检测、流动摊贩等食品安全深层次问题进行交流,梳理本地问题症结,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,争取支持指导,凝聚监管合力。
此次专项监督行动不仅推动立案99件,有效处置特定场所餐饮安全具体问题,更催生了如“体检-整改-复查”联动机制、“小饭桌”白名单制度、“食药安全随手拍”等长效治理模式。舌尖上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,特别是“一老一小”等特殊群体,更是公益诉讼食品安全守护的重点。内蒙古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坚持问题导向,深化科技赋能,拓展社会参与,压实监管责任,以更高标准、更实举措筑牢特定场所餐饮安全防线,让人民群众吃得更加放心、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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